一、征集內容
沁水縣公共品牌宣傳廣告語
二、公共品牌名稱
“千年古縣 如畫沁水”
三、征集時間
2023年8月15日-8月26日
四、征集范圍
面向全國范圍征集(單位、組織或個人不限)
五、征集要求
(一)品牌名稱需要緊扣“千年古縣.如畫沁水”區域公用品牌,彰顯“綠色、天然”等特色,符合“千年古縣.如畫沁水”這一主題;
(二)征集內容一經采用,作品相應著作權、使用權和媒體發布權歸沁水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所有,且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三)應征作品要求全部用漢字表達,廣告語字數控制10—16個字(廣告語需契合品牌名稱);
(四)應征者需闡述廣告語創新緣由、內涵和底蘊,能充分反映沁水縣的地域特色、社會特征、人文內涵、歷史底蘊、農牧產品的特征,字數控制在300字;
(五)廣告語須為原創作品,須符合《廣告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如有侵權行為,作品無效并將取消應征者參賽資格。
六、獎項設置
選優秀獎12名,每人可獲得獎金68元。
七、投稿方式
(一)僅接受以電子郵件的形式投稿,郵件主題命名為“千年古縣 如畫沁水+個人姓名和附件1《沁水縣公共品牌廣告語征集報名表》”一并報送至電子郵箱:2944598776@qq.com。 (二)郵件內說明宣傳廣告語、創作思路、作者姓名、聯系電話。
八、評選方式
(一)評審
按照“公開、公正、公平”原則,采取盲評方式進行評審,擇優評出優秀作品,評審結果通過“沁水縣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適時公布,公示期一周
(二)結果發布
在本次活動官方平臺適時公布評審結果,并通知作者。
九、征集須知
1、廣告語最終入圍的作品所有權歸征集方。應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作品,一經發現,應征者、使用者將負法律責任。
2、作品遞交須在截止日期前,截止日期后遞交作品,不參與評選。
3、作品必須為本人(單位)原創,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如有侵權行為,由應征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若征集到的內容出現同名情況,則以投稿時間的先后決定入圍人選(以電子郵箱收件時間為準)。
5、遞交作品即視為同意本公告條款。
6、最終解釋權歸征集方所有。
十、咨詢方式
聯系人:王琪
聯系電話:(微信同號)
附件1:掃碼自行下載
https://mp.weixin.qq.com/s/5McpqqxXAMyP-1PdGj38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