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海城市形象宣傳片廣告語
有獎征集活動開始啦~
采用獎獎金2000元!
評論區留言即可投稿
(12字左右)
點贊越多越有機會入選!
-龍海城市形象宣傳片-
廣告語征集活動
活動時間:12月14日至12月18日
前言INTRODUCTION
為充分展示龍海城市形象,增強城市知名度和美譽度,提升城市影響力和競爭力,現擬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龍海城市形象宣傳片廣告語,具體活動內容如下:
征集內容
征集龍海城市形象宣傳片廣告語。入選廣告語將廣泛用于宣傳片、公益廣告、宣傳報道、主題活動等各種載體和場合。
主辦單位
龍海區融媒體中心
龍海區電視藝術家協會
活動時間
自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8日24:00截止。
征稿對象
社會各界均可應征投稿。
投稿要求
(一)主題鮮明。廣告語要準確反映龍海城市特點、優勢特色產業、歷史文化精髓以及人文風貌等;
(二)語言精煉。廣告語要文字簡潔(12個字左右)、朗朗上口、有韻味,便于記憶傳播;
(三)富有創意。廣告語內容要具有獨創性、特色性,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感召力;
(四)廣告語必須為作者本人原創,不能與已使用的其他標語重復。
投稿方式
活動時間內在“龍海新聞”微信公眾號征集推文,即本推文,下方評論留言。
廣告語最終評審時,評論獲得的點贊數量將納入考量范圍。
獎項設置
采用獎1個,獎勵2000元人民幣。
若應征廣告語內容相同,以優先提交者為準。為確保評審質量,經評審若本次征集中沒有遴選出可采用的廣告語,采用獎空缺。獎金為稅前金額,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交納。主辦單位僅會通過“龍海新聞”微信公眾號與獲獎者聯系,請投稿者注意甄別。
評審公布
征集結束后,主辦單位將組織相關人員,負責對征集到的廣告語進行收集、整理及進行評選、審定,對最終入選確定的廣告語在一定范圍內公示。
其他事項
(一)應征作品概不退稿,一經采用,主辦單位即對獲獎作品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完整著作權,投稿人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
(二)應征作品必須是作者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否則一經發現即取消其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所有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組織方不承擔法律和相關連帶責任,并以此推文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三)主辦單位有權對入選廣告語行使發表、復制、修改、廣播、應用等著作權而無須征得投稿人的同意,不再另付稿酬、獎勵。
(四)投稿即視為同意本征集方案及主辦方的一切規定和要求,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漳州市龍海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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