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永豐縣旅游產業發展,推動永豐旅游強縣,打造新型旅游目的地,現向社會公開征集永豐縣豐樂谷景區宣傳口號。
一、征集時間和對象
即日起至2022年5月20日,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任何合法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二、征集要求
1.特色性:宣傳口號須結合永豐縣文化、歷史、自然資源特點并結合景區定位,緊扣豐樂谷景區特色。
2.傳播性:主題鮮明、語言簡潔、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號召力、通俗易懂、便于傳播。
3.實用性:宣傳口號可延伸運用到會議、文件、大屏幕、橫幅、展板、海報等各種場合和載體。
4.突出點:圍繞“豐收、“親子”、“樂園”、“研學”等關鍵詞,突出快樂“樂”字。
5.同一應征者可提供多個方案。
為了方便作品評選和提高錄用率,投稿者需對提交的宣傳口號進行說明。
三、采納事宜
活動結束,征集方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評選組對作品進行評審,評選結果將通過永豐縣融媒體中心官方平臺公示入選結果,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后,如無異議,則默認獲獎資格,不再接受任何舉報及投訴行為,并對優秀作品進行獎勵。
四、獎項設置
本次征集活動設最佳創意獎、十佳宣傳口號獎。
最佳創意獎1名
獎勵:
?VIP終身會員卡一張
?VIP充值卡(價值2000元)
?現金3000元
十佳宣傳口號10名
獎勵:
?VIP終身會員卡一張
(說明:VIP終身會員卡,可無限次進入豐樂谷景區游玩。)
五、版權與法律
(一)原創性
投稿人應保證作品為原創,不得與已使用或已發表的品牌名稱或標語口號重復,不得侵害他人的著作權。
(二)知識產權
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和所有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投稿作品進行修改和使用的權利。
應征的宣傳口號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三)作品抄襲
對惡意抄襲者,舉辦方有權進行公開譴責,并保留追究抄襲者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其他
作品一經提交,將視為投稿人同意并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若作品在商業使用中產生著作權等民事爭議,舉辦方不承擔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單位)的權利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由提供作品的投稿人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作品一經獲獎公示,即視為主辦方擁有作品的著作權和所有權,視為獲獎作者自動放棄履行作品的版權、使用權、所有權等,獲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本次投稿。
六、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活動為網絡征集,作品通過電子郵件遞交,郵件主題注明“永豐縣豐樂谷景區”+“宣傳口號”字樣,并據實報送作者真實姓名、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發送至156530684 qq.com。提交時間以電子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https://mp.weixin.qq.com/s/bguxJQ4wCz4vVeZ1bVQi8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