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們
2022年1月30日至2月28日
珙縣城市形象宣傳語
公開征集啦
被選上還有獎金哦二、征集時間
2022年1月30日至2月28日三、征集要求
(一)能反映珙縣開放、文明、和諧、活力、熱情的城市形象,體現珙縣區域特色、產業優勢、文化精髓、人文風貌,展示珙縣內在精氣神與鮮明個性特征,整體符合社會認知和公眾期望。
(二)文字高度凝練,口號易記易傳,應征作品字數控制在20字以內,簡要闡述創作思路、理念、宣傳語具體含義(寓意)。
(三)各鄉鎮、各部門(單位)提供作品不少于1件,各文藝協會提供作品不少于2件。
(四)如遇相同宣傳語,以先提交者(現場提交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五)入選宣傳語將用于公益廣告、宣傳報道、主題活動等各種載體和場合。
四、評選及獎勵辦法
(一)征集與初評。本次征集活動由縣委宣傳部組織開展。征集活動結束后,對所有征集作品發起全網公開投票,票決評選出20件入圍作品,由評審委員會對入圍作品進行初審并公示。
(二)專家評審。
結合公示結果,組織評審委員會對入圍作品進行集中評審并最終確定一、二、三等獎共6件。作品報縣委、縣政府審定后,確定1件作品作為珙縣城市形象宣傳語。
(三)獎項設置:
一等獎,1件,獎勵2000元;二等獎,2件,各獎勵1000元;三等獎,3件,各獎勵500元;以上獲獎作品均從入圍作品中確定。
五、聲明事項
(一)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投稿人須保證提交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或其它任何權利;一經發現侵權等違法行為將取消評選資格,已獲獎的取消獎勵并依法追回所發獎金,如涉及版權等法律糾紛,由投稿人自行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二)應征作品一經入選確定,作品的知識產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活動主辦方對入選作品擁有修改、展示、出版和宣傳的權利,入選團體、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三)應征作品在評選結果公布前不得重復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復投稿發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四)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得含有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的內容。
(五)活動不收取報名費,投稿人在參評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自理,所有應征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留底稿。
(六)凡投稿者,均被視為認可本公告所有條款。
(七)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活動主辦方所有。
六、征集方式
活動通過寄送紙質文檔至縣委宣傳部新聞宣傳科(縣政府大樓四樓),或將作品電子文檔發送至郵箱570546418@qq.com。紙質檔與電子檔均需提供參賽者姓名及聯系方式。活動聯系人:李瑤,聯系電話:0831-4319916。https://mp.weixin.qq.com/s/zEGqxAYtWZTBuz67Pgzq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