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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屆福建省寫意畫大展暨福建省寫意畫名家邀請展征稿啟事
信息發布:征集碼頭網    點擊次數:7450     更新時間:2024-10-27    截止日期:2024-11-08
  為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推進閩派文藝精品和文藝品牌高質量發展,同時,發現、扶持、凝聚、儲備福建美術新力量,繁榮福建寫意畫藝術,壯大寫意畫的創研隊伍,推進構建福建精神與福建地域特色的寫意藝術創作,展示福建美術風采,推進閩派中國畫繁榮發展,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福建省美術家協會擬聯合舉辦意之大者——第十一屆福建省寫意畫大展暨福建省寫意畫名家邀請展。展覽期間還將舉行學術研討會,現將具體內容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福建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福建省美術家協會
  承辦單位:南平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南平市美術家協會
  協辦單位:浦城美術館/范迪安美術館
  二、展覽評審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評審委員會由福建省美術家協會在省文聯機關紀委的監督下,從福建省美協相關藝委會評委庫里抽取組成。為保證大展的公平、公正,特設立“監審委員會”,并采取評委直系親屬回避制度。評審委員會委員根據參展者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在投稿作品中評選出入選及獲獎作品并確定獎項。
  三、展覽時間、地點、規模:
  1、展出時間:2024年12月
  2、展覽地點:浦城美術館/范迪安美術館
  3、展出作品件數:180件。其中獲獎作品及入選作品120件,特邀福建省寫意畫名家作品60件。
  四、參展要求:
  1.凡屬福建省籍或長期居住在福建省年滿18周歲以上的中國畫創作者,包括在閩學習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均可參加,中美協會員,省美協會員和非省美協會員均可投稿。
  2.特邀作品為歷屆寫意畫展獲一、二等獎作者及其他大展獲獎作者。
  3.參評作品需為2023-2024年間創作的作品,不接收此前已參加省美協舉辦的其他展覽的作品。
  4.每位作者只可展出一件作品。
  5.參展畫種:中國寫意畫(含大寫意、小寫意,兼工帶寫的作品,須為寫意為主)。
  6.送展作品的規格:豎式,四尺、六尺宣整張為宜,所有參展作品由省美協統一裝裱。
  7、作品要求:(1)、體現中華美學精神和當代審美追求相結合,富有時代精神、文化內涵和藝術價值。(2)、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追求向上向善向美,彰顯新時代文化自信,展現國家發展建設成果,反映新時代人民的美好生活。(3)、彰顯寫意畫藝術語言的學術追求,挖掘寫意畫藝術的當代語言,注重探索,鼓勵創新。呈現豐富、鮮活、多元的藝術形式。
  五、作品征集:
  1.面向全省直接征稿,分初評、復評兩個階段。初評報送照片,復評用原作。
  2.初評:采用照片評審,參展者一律先寄12寸作品照片,每人限投1件作品照片(請務必在照片背面用電腦打印信息,信息填寫表格詳見附件下載,此信息將用于初評入圍聯系、后期作品退件及證書畫冊印刷)。每位作者只限一次參展資格(含合作)。
  相同作品照片(在同一個展覽中)如反復多次投遞,將視為無效稿件取消參評資格。
  初評照片收件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西路11號福建省文聯美協608室,郵編:350002,收件人:王強,0591-83772765,(快遞注明寫意畫參展照片)。初評照片不退,初評照片收件時間截止至2024年11月8日(逾期不再收?。???爝f表面標注寫意畫大展投稿。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
  3.復評:作品初評結果在福建省美術家協會微信公眾號公布,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送原作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并上保險,選擇安全正規物流公司郵寄托運,防止托運過程中破損遺失,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責任。作品寄出費用由作者自理,退件費由組委會承擔。原作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填寫作者姓名(以身份證為準)、作品題目、尺寸、詳細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身份證號碼,退件過程中發生的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責任。
  六、獎項設置:
  本展覽為福建省美術家協會設定的學術性大展,展出作品約120件,評出獲獎作品60件(其中一等獎10件、二等獎20件、三等獎30件),其余60件為入選作品。另外,特邀福建省寫意畫名家作品60件。所有作品展后退還給作者。獲本次大展獲獎作品的作者將作為我省今后學術活動提名和邀請的重要參考條件。非省美協會員的獲獎作品的作者獲得加入福建省美術家協會會員資格一次條件,計1分,入選作品的作者獲得加入福建省美術家協會會員資格半次條件,計0.5分。
  七、展覽費用:
  “意之大者——第十一屆福建省寫意畫大展暨福建省寫意畫名家邀請展”不收取參展作者任何費用。
  八、宣傳:
  展覽期間將邀請寫意畫名家及評論家召開學術研討會,作品將在“福建文藝網”、“福建美協”微信公眾號等相關專業媒體及網站進行廣泛宣傳。
  九、主辦者和參展作者的責任、義務和權利:
  1.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及宣傳的權利。
  2.參展作品一律為原始真實創作,如凡涉及抄襲、模仿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參評、展出資格,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作者負責。
  3.由主辦單位向作者頒發入選、獲獎作品證書和展覽畫冊。
  十、此展覽活動的實時信息可登錄“福建文藝網”、“福建美協”微信公眾號查看。
  十一、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
  十二、本通知未盡事宜可聯系福建省美協辦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樓區烏山西路11號省文聯608,郵編:350001,電話:0591-83772765。
  福建省美術家協會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作品登記表  
  https://mp.weixin.qq.com/s/vs37SMR7MAQ_M1t51GDo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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