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
塑造鮮明、富有特色的
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形象
打造兒童友好城市品牌
日前,鄂州市婦女聯合會
鄂州市融媒體中心
聯合發布公告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
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形象標識(LOGO)、宣傳口號
具體內容如下
一、征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個人、組織、單位、社會團體均可參加,鼓勵廣大兒童踴躍參與,也可以家庭為單位共同創作。應征者可選擇參與1項或多項征集內容。
二、征集內容和設計要求
(一)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形象標志(LOGO)征集
1.征集內容:提供富有創意、與鄂州地域特色和文化內涵相融合的城市形象標志(LOGO)設計,能夠代表“兒童友好”的主題理念。
2.要求設計新穎活潑、充滿童趣、標志性強、辨識度高,有較強視覺感染力和整體美感,易于辨識和傳播。
3.參選作品須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4.參選作品需提交電子設計稿和紙質設計稿。電子設計稿包括:彩色設計圖稿(圖稿大小為A4紙張規格,清晰度不低于300dpi,jpg格式,需包含標準色值、標準字體)、矢量圖源文件(ai/cdr等)、Word格式的創意理念文字說明(300字以內)。紙質設計稿:A4紙張彩色打印稿一套。
(二)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宣傳口號征集
1.征集內容:提供反映“兒童友好”主題的創意口號,簡潔明了,能夠吸引目光。
2.要求文字精煉、句式整齊、朗朗上口、易于傳播。適合在各類線上線下媒介上宣傳、應用和推廣。
3.宣傳口號字數不超過20字。
三、作品提交要求及方式
1.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或使用,應避免與各種已經注冊、使用的相關作品在名稱和形式上雷同。不可抄襲、模仿他人作品,不可違反法律法規,不得侵犯第三方權益,如若違反以上規定,則責任自負。
2.應征作品投稿方式可郵寄投遞,也可電子文本投遞。作品應注明作者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并提交個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郵件主題需統一成“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設計作品”字樣,括號內填寫相關應征作品類別(如形象標識、宣傳口號)。
四、應征作品評審及獎勵辦法
(一)評審辦法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部門代表、專家學者和媒體單位代表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審。評選結果報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審定后向社會公布。
應征作品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無效:
1.提交的作品不符合兒童友好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作要求和格式。
2.逾期提交的。
3.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4.規定不能標識的文件上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
5.設計作品經專家評審組鑒定屬明顯抄襲。
(二)獎勵辦法
1.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形象標志(LOGO)設入選獎1名,獎金5000元;入圍獎3名,獎金各1000元。
2.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宣傳口號設入選獎1名,獎金3000元;入圍獎3名,獎金各500元。
3.對各獎項頒發榮譽證書。
4.應征個人(單位)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5.獲獎單位領獎時須提供獎勵金額的正式發票,個人獲獎的實際獎勵金額為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的金額。
五、作品權屬
1.應征者寄送的有關資料、文件概不退還,請注意自留底稿。
2.應征者提交的作品,應保證作品的原創性,無著作權爭議。作品入圍及獲獎后,其著作權(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權、修改權、發表權、復制權、展覽權、信息網絡轉播權、匯編權等署名權以外的所有權利)歸鄂州市婦聯獨家所有。
3.鄂州市婦聯對著作權已歸其所有的入圍及獲獎作品有權行使著作權的所有權利。作者對入圍及獲獎作品除了享有署名外,不再擁有其他一切權利,在任何情況下均無權使用、發表或發布或修改等,也無權再授予其他組織或個人使用、發布或發表。
六、應征作品征集時間
作品征集時間從2025年5月7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以當地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
郵寄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區濱湖南路11號市婦聯
郵編:436099
收件人:王靜
郵箱地址:ezsrmtzx@163.com
備注:應征作品信封上請注明“鄂州市兒童友好城市設計作品”字樣。
https://mp.weixin.qq.com/s/_m8FGFV_bFbInpnhYuMaFQ